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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卡使用指南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25日  

一、校园卡简介:

 

 

 

 

 


1.校园卡具备机房上机、图书借阅、打饭、洗浴、超市购物等多种功能。校园卡需和工行银行卡进行绑定,校园用户可通过校内圈存机查询校园卡余额、银行卡余额查询、电子圈存转账、查询消费明细等操作,极大的方便了用户在校内的消费。

 


2.校园卡本身有两套密码(默认情况下,校园卡密码与圈存密码均为身份证后6位):
  • 校园卡密码用于圈存机登录和查询消费明细
  • 圈存密码:实现从银行卡到校园卡转账
3.目前我校与邢台市工商银行合作建设一卡通项目,在校生都将获取工行牡丹卡一张,牡丹卡须去豫让桥支行或顺德支行进行启用。当银行卡与校园卡绑定后,用户即可在校内圈存机进行电子转账等操作。 

 

二、校园卡类别

 
   校园卡分为正式卡和临时卡两类,均为实名制卡。正式卡分为学生卡和教师卡。正式卡具有消费、缴费、正式身份认证与校务管理功能,临时卡仅有简单管理功能和消费功能。

   学生卡包括统招本专科生等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用卡。新办学生卡采取批量办理,需相关部门提供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和照片等基本信息。学生卡在入校时由学校统一免费发放,有效期为在校学习期间。学生卡表面印有持卡人的姓名、学号、院系等基本信息。学生在校期间如这些信息发生变更,可持学籍管理部门的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卡到卡务中心更换,换卡费用由学生自己支付。

    教师卡包括在职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人员用卡。新办教师卡需要人事处提供姓名、职工号、身份证号、照片等基本信息,由学校免费发放。教工在校期间如这些信息发生变更,可持人事部门的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教师卡到卡务中心更换,换卡费用由本人自己支付。临时卡包括离退休人员、外籍教师、外聘教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特聘教授、特殊贵宾、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其他来校学习人员、办理公务、交流等人员用卡。
   
    临时用卡人员凭其校内主管单位或其所服务的相关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附有效期)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主管部门需填写“校园卡申请表”,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临时卡延续手续亦按上述程序办理。

三、校园卡充值缴费
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
1.现金充值。可持卡到卡务中心或食堂各个现金充值点进行现金充值
2.圈存机自助充值。可持卡到校内各个圈存机进行自助充值。自助充值前需实现校园卡与工行卡的绑定。

四、校园卡挂失、解挂


如遇校园卡丢失,可通过以下2种方式挂失:
1、通过圈存机挂失。2、带上相关证件直接到卡务中心挂失。 持卡人找到校园卡后,持有本人有效证件到一卡通管理中心进行解挂,方可重新使用。


五、校园卡补卡
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办校园卡,需由本人持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卡务中心申请补卡(换卡),需交纳卡片工本费15元/张。


六、校园卡终止、销户

1.对于办理了调离、辞职手续及已自动离职、除名等与学校解除人事关系的教职工,其原所在单位须在该教职工离校前将其变动信息及时通知卡务中心。各应用子系统的校园卡功能以主管单位确定的时间终止,校园卡其他功能30天后全部终止。
2.对于办理了毕业离校、退学、休学等手续的各类学生,教务处(或继续教育学院)须在该学生离校前将其变动信息及时通知卡务中心。校园卡的功能30天后全部终止。
3.临时卡有效期满,所有功能将立即自动中止,办理延期手续后可恢复使用。若期满后三个月内未办理延期手续,该卡自动终止,将不再办理延期手续。